天津10项目已申请预售资金监管 预9月底上市
2009年9月11日 11:26 来源: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为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合法权益,规范预售资金使用方向,本市自8月20日起凡市内六区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进件手续的建设项目,其资金将纳入新建商品房预售监管范围。

为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合法权益,规范预售资金使用方向,本市自8月20日起凡市内六区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进件手续的建设项目,其资金将纳入新建商品房预售监管范围。本届房交会上,这一政策得到了广大市民以及开发企业的普遍关注,三天来共接待企业群众咨询百余人次。多数市民及开发企业比较关心的问题集中为本市新建商品房资金监管好处、办理程序以及纳入资金监管项目上市时间等等。

记者采访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同志时了解到,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作为商品房预售制度的有效补充和完善,能够有效保证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预售商品房项目未竣工前预售资金的专款专用,从根本上保障预售资金的安全,确保新建商品房项目的后续建设。8月20日以来,本市共受理10家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申请,涉及新建商品房项目10个、20万平方米。预计这些项目将有望在9月底陆续上市销售。

(编辑:杜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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